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是反映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也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的重要合法憑證,納稅人應規范進行保管和使用。不過,萬一發生專用發票相關聯次丟失的情況,也不要慌,如何處理往下看!
1、專用發票的發票聯、抵扣聯同時丟失
目前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抵扣聯的,無需申請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2、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
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3、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
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4、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操作方法
已開具的專用發票部分聯次丟失不影響納稅人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其數據信息的勾選。通過“首頁——抵扣勾選——發票抵扣勾選/發票批量抵扣勾選”路徑,按照稅款所屬期等查詢條件查詢到相應發票的電子信息,完成勾選、提交、確認等操作即可進行申報抵扣。
(首頁—抵扣勾選—發票抵扣勾選)
(首頁—抵扣勾選—發票批量抵扣勾選)
溫馨提示
1、在申報期內需使用“抵扣勾選統計”功能進行抵扣申請,并在抵扣申請處理完成后對抵扣統計表進行簽名確認,完成簽名確認后填寫申報表進行申報;
2、對于抵扣勾選、確認簽名的操作期為稅款所屬期,請關注稅款所屬期的申報截止日期,每個屬期內支持多次勾選、撤銷勾選、申請統計、撤銷統計、簽名確認、撤銷簽名(未完成申報之前)等操作。
來源:上海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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