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信息中發現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經任職受雇的單位或早已離職的,該怎么辦?
答:只要該公司給納稅人做過雇員個人信息報送,且未填報離職日期的,該公司就會出現在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雇信息中。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是納稅人曾經任職的單位,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申訴類型選擇“曾經任職”,填寫離職時間點擊【提交】后,申訴狀態變為已處理;
(2)如果是納稅人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申訴類型選擇“從未任職”,填寫補充說明點擊【提交】后,由稅務機關展開調查。
點擊申訴后,“個人所得稅”APP相關任職受雇信息將不再顯示。后續處理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主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納稅人或納稅人通過“異議處理記錄”進行查看,敬請留意。
上海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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