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在為其辦理稅務注銷時,進一步落實限時辦結規定。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優化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一)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二)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三)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四)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五)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
(六)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的納稅人。
另外,依法破產的納稅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對于納稅仍存在的欠稅,稅務機關按規定進行“死欠”核銷處理。
納稅人可登陸電子稅務局,點擊“套餐業務——清稅注銷套餐”辦理,系統將自動對是否符合即辦資格進行校驗。對于滿足即辦資格的納稅人,可在即辦條件驗證結果通過的情況下,采取承諾制即辦注銷。對于不滿足即辦資格的納稅人,可按照一般注銷流程,經審批后完成注銷。
企業成功注銷后(包括即辦注銷和一般流程審核通過),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登錄–免登陸功能–注銷登記查詢”模塊,下載清稅證明/稅務事項通知書。也可前往主管稅務機關大廳,打印清稅證明/稅務事項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