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認證的有效期是180天, 超過此有效期就不能再抵扣了。我們可以考慮使用“紅沖”解決這一難題。使用紅沖的理由主要有:退貨、退款、開票有誤等。檢查下開具發票的商品是否可以滿足這些要求。用“紅沖”解決增值稅到期的這一難題,還必須跟供應商達成一致。
國家稅務局就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的開具中有具體的處理方法: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如果票在購買方手中,由購買者填寫《信息表》,如股票沒有交給購買方,由開票方填寫《信息表》。那我們在通過“紅沖”的方式,紅沖后在開增增值稅專用發票,是不是屬于虛開發票,有沒有風險呢?
發票虛開屬于發票和內容和實際業務不一致。不論是“紅沖”前還是“紅沖”后這比發票的交易都是真實存在的,所以不算虛開。
如果稅務機關查處發票實質是認證認證逾期,根本沒有退款、退貨或開票有誤的行為,不排除稅務會把賬算在虛開上。但即使認定為虛開,由于紅票金額低,是不會達到追訴標準的。所以實質上是沒有影響的。但如果真的弄虛作假,違反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規定 ,是否會罰款就要看稅務局如何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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